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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发布者:王贝贝发布时间:2018-12-21浏览次数:6926

一、报考专业

上海戏剧学院校考类专业均接受华侨及港澳台学生报考,学制四年。


二、报考资格

1.身体健康,年龄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30周岁,舞蹈表演专业年龄限在21周岁以下(199891日后出生)。

2.持有(相当于)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凭,应届生由在读学校开具证明。

3.持有效身份证件。

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

度。


三、申请流程

1.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

http://zs.sta.edu.cn)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注册、缴费及打印准考证,不设现

场报名。

2. 考生网上报名后,在2019131日前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的

扫描件发邮件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邮箱:sta_international@163.com电话

0086-21-62498896)。

3.华侨及港澳台考生和大陆考生一同参加专业考试,详见招生网(http://zs.sta.edu.cn)快讯公告中的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本科生招生简章

4.华侨及港澳台考生进入终试后,带上述申请材料原件至港澳台办公室校验信

息(地址:华山路630号仲彝楼2号门208室)。


四、文化课报名办法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符合当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的报考条件,按要求办理报名并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联招考试”。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上海戏剧学院2019年本科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录取和报到

1.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的专业成绩单独排序,文化课合格线执行联招办划定的当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联招成绩、专业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华侨及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如有其他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2. 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港澳台办公室将于7月中旬寄送港澳台

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本人需携带《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日期来学校报到,并交纳费用。


六、费 用

学 费:10000/年(与大陆学生相同)

书杂费:入学后按需购买

保险:购买学生综合保险,与大陆学生相同


七、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

招生办公室电话:0086-21-62486707

港澳台办公室电话:0086-21-62498896




上海戏剧学院港澳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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