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2018 上海戏剧学院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简章(本科生、研究生和进修生)

发布者:王贝贝发布时间:2018-01-30浏览次数:17774

港澳台侨学生报名考试与中国大陆学生程序相同。

2018年本科生报名http://zs.sta.edu.cn/detail.aspx?id=37240

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http://yjs.sta.edu.cn/content.aspx?id=2611

  


    上海戏剧学院是一所具有近七十年历史,以戏剧戏曲学为核心,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演艺类艺术大学。学院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由国家文化部和上海市政府实施共建,是中国顶尖的艺术院校之一。经过多年发展,上海戏剧学院由原来的单科型学校成为了国内有代表性的综合性演艺类艺术大学。
    学院现有华山路、莲花路、虹桥路三个校区。设有表演系、导演系、戏剧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戏曲学院、舞蹈学院、电视艺术学院、创意学院等八个院系;附属戏曲学校、附属舞蹈学校等两所全国重点中等学校;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附属高级中学。
学院现有本专科学生规模约2000名,硕士、博士研究生规模约500名,两所职业中专在校生规模约1000名。


专业与课程

1.考生可以报考本院各学院各系的本科生、研究生,同时也可以申请专项进修。

2.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也可以申请高级进修生进行短期学习和研究。

3.考生可以报考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和舞蹈学校。


学生类别和录取标准

1.本科生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一般年龄不超过26周岁。考生报考本院学历生必须先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与大陆学生同时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2月或3月,考
生可在每年的12月上网查讯有关专业考试的情况),专业合格,学院将发文考通知,考生收到文考通知后,请与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报名参加文化考试。

2.普通进修生
年满18岁,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进修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进修结业发给学院颁发的进修结业证书。

3.硕士研究生
一般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每年的1月前后参加学院的专业考试和国家文化考试(具体时间要求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4.高级进修生
申请作为高级进修者,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院导师指导下,就某一专题进修研究。进修结业发给相应的证书,不授予学位。

5. 中专生:
请直接与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院联系



申请办法

1. 报考本科的考生,请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021-62486707),报名后请将填好的《入学申请表》和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来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备案。

2. 报考研究生(硕士和博士)的考生,请时时关注学校网站研究生部发布的招生简章。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好的《入学申请表》和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等资料寄送到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备案。

3. 申请进修的学生,请将本人学历证明、成绩单和填好的《入学申请表》和回乡证、台胞证(复印件)来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请,港澳台办公室将与具体的院系联系。

* 《入学申请表》请到上戏留学生网站资料下载区下载。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本科须知

1.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报名办法:华侨及港澳台考生报考我校,应直接到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暨南大学华文学院、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等处报名,参加华侨及港澳台考生高考。专业考试的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科目均按照本简章执行。

2. 华侨及港澳台考生若进入终试并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可视为专业合格,如文化成绩不低于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艺术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

3. 未参加“联招考试”的台湾学生,根据教港澳台函【2011】18号文件规定,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录取;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的高中毕业生的学科能力测试成绩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亦可录取。




报   到

    录取新生报到,请持近期证件照片4张、《录取通知书》正本。按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日期来本院报到,并缴付费用,学校据此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学习期限
  本 科 生:9月入学,学制四年
  硕 士 生:9月入学,学制三年
  普通进修生:3月、9月入学,期限有一学期、一学年或以上
  高级进修生:3月、9月入学,期限有一学期或一学年或以上


费    用

1.学  费:请看招生简章。

2.住宿费:每天40元/天(双人房)

学生可以申请校外住宿,也可以申请上海戏剧学院境外学生宿舍(华山路校区),申请境外学生宿舍的学生,学院按照外籍学生的住宿标准收取住宿费

※房内设备——基本家具、空调、卫生间、电话、网络

※楼内共享设备——冰箱、洗衣机、电视机、厨房、微波炉和学生活动室


上海戏剧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    址: 200040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仲彝楼(2)-208 
  电    话:(0086)21-62498896  (0086)21-62498381    
  传    真:(0086)21-62485596
  邮    箱: staiso@hotmail.com